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京0105执10862号
【资料图】
朝阳法院在申请执行人任某、姚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丽民事纠纷一案过程中,暂未查询到刘丽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因刘丽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任某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朝阳法院决定悬赏查找刘丽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执行依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7576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悬赏金额
凡向朝阳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刘丽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朝阳法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5%作为奖金。
悬赏时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朝阳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潇潇法官
金紫卿法官助理
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南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李潇潇法官收
二〇二三年六月四日
案情简介
朝阳法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被执行人:刘丽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87年12月19日
身份证号:
住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
来源 朝阳法苑微信公众号
编辑 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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