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月16日消息,为积极落实《“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和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健全完善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体系的部署安排,根据《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国粮办人〔2023〕131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组织首批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首批计划认定不超过10个基地。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制度,以及从事教育培训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三)具有政治素质过硬,粮食和物资储备教学及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四)具备较完善的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培训课程资源、组织实施相关项目的设施设备,能够为基地日常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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